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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爱霞律师 | 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者:尤爱霞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27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要

张某于2020年6月入职某快递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8000元,工作时间执行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

张某拒绝超时加班,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解析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五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张某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每日工作时间12小时,每周工作时间72小时,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加班每月不超过36小时的规定。

为确保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我国法律对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予以明确规定。对于违法法律规定的加班制度,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不能由此解除劳动合同。

尤爱霞律师,河北经贸大学硕士。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尤其在各类合同的起草、审查及劳动法与企业人事统筹,专注于企业用工风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120********41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公司法、劳动纠纷、合同纠纷